各位大侠好:在这里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
我于2007年在新疆通过旅行社办过一个旅游护照(因为新疆不像其它的省,要办护照很难很难,我公司因为急着要让我出国,所以为了节省时间办了通过旅行社办了一个旅游护照,在拿到护照时要交1万的押金,回来时把护照退还给旅行社,旅行社就还给了我1万的押金)那时我的户口还在新疆,新疆的规定是通过旅行社办的护照,回国后由旅行社再交回公安局。2007年9月我回国后把护照还给旅行社,他们就退给了我押金,当时我心想反正再有几年我的户口就可以迁到上海了,这个护照要不要也没关系了。也就把这事给抛在脑后了。
3年前我的户口已迁到上海,并且去年也在上海办了新的护照,办新护照的时候我并没有提我有旧护照,因为怕我提了,他们让我出示旧护照,会很麻烦。结果新护照办下来了,上面自然是也没有我旧护照的号码信息了。现在我想年底去
意大利自助游,心想我的老护照上有
英国的
签证,还有两个南美洲国家的
签证,对我办理意签应该会有一定的帮助,特别是
英国的
签证。我现在倒是有老护照的复印件,但是又担心如果我出示老护照,到时面试的时候,VO问来问去的,反而会有反作用。 所以我有点矛盾,想请教大侠们,请问我是拿着没有任何记录的新护照当白本去办意签好呢?还是同时出示一下老护照的复印件,然后解释一下因为政策和户口变更的原因所以老护照的原件没法出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