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2017年5月份申请美签时被拒(丁克+老公亲姐姐在
美国,估计是被拒的主要原因) 当时拒绝时给了我们一张拒绝的单子。上面写了:根据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款,您不符合申请
美国非移民
签证。原来被拒是用老护照申请的,现在也换了新的护照。我们想重新申请美签。问题是:虽然老公亲姐姐在
美国,但是几乎没有联系。从小他们就分开了,关系也就那样,几年都不打一个电话。想问问:现在如果我们重新申请美签,是不是被拒的概率还是会很高?(P.S.我们现在还是丁克,老公50出头,我也40多了,也不可能生孩子了。她姐姐也60多了)我们就想在有生之年去
美国看看,完成一个心愿吧。不知道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