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单身大学女教师,工作两年半,非北上广、省会城市户口。2010年,2012年两次J1
签证赴美学习,2013回国工作,一直呆在国内。2015年6月去过新加坡,9月底去韩国济州岛,都是旅游。工资水平一般,有车。打算2016年2月去美国看朋友(美国人),顺便旅游,对方会提供邀请信。请问大家:在填160表和面签时,我应该 A)只说自己一个人单独自由行(不提美国朋友),还是B)直接说被美国朋友邀请过去玩?或者C)说一个在美国读书的中国朋友邀请我过去玩?哪种说法更好而不会被拒签or check?(因为我单身):(
如果不是直系亲戚的话需要证实双方的关系持续而且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