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非常喜欢背包旅行,而且非常讨厌走回头路和重复路线。因此每次出去都会尽量找条环形路线来走,这样既能看到更多的风景又节约了时间。南航最近推出了很多国际特价机票,毕竟南航的航线要比亚航啥的来的全的多,广州往返
金边380,广州往返
加德满都380,看得我很心动。但问题在于它特价的往往是特定日期往返才有的,单程都没有。刚才仔细研究了一下南航的国际机票退票规定,上面写“1. 快乐飞客票不得退票,但可退回全部税款,最迟应在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完全未使用的,在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办理”。大家都知道国际机票票的税一般都比较高,通常都比特价机票的价钱还要贵。我想知道的是有没有人知道我能不能买南航的往返特价,到时候只使用其中的一程,把另一程机票退了,他会不会把税金还给我啊?还是往返特价要退就得两程一起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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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南航现在3月13号去3月19日回特价广州飞
金边往返380元,去程税418,回程税494。同一天同一班航班单程广州飞
金边却要2040元。但我并不想从
金边回来(
柬埔寨的机场离境税太贵了),而想从
暹粒过
泰国回来。我想知道的是我能不能买那个往返往返特价,到时候去程用过之后把回程退了,南航会不会退我回程的494元税?有没有哪位大大有经验来解答一下啊!要是真能这样干以后出国就又多了一个选择啊。
实际上无需担心,因为这是南航提供的格式合同,从法律上讲,只要它没有明确表示类似于“只要使用过一个航段,则全部税金不退”的话,那么有争议时对合同的解释应该以接受合同一方的利益优先。
所以我认定,没有飞过的航段的税金应当全退。否则法院见。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