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中年的女
签证官,黄皮肤,我是自由职业,自己填的DS160,信息都是真实的,面签三个问题,笑着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去
美国旅游?我说,我是一个旅行爱好者,我喜欢旅游,而
美国是旅行生涯不可缺少的一站,我想去看
美国的夜景。然后又问,你的同行人呢?我说,我自己去旅游。然后翻护照,翻到
法国签证那页,你去过欧洲?和谁一起去的?我没听清,说sorry?他重复一遍,你的欧洲同行人是?我说,我自己。然后她开始翻看电脑,翻到一半突然开始皱眉头(之前都是笑着问的),皱了好久的眉头,然后开始敲键盘,敲了很久,最后说:对不起,根据
美国的法律214(b),你不能得到
签证。我又说一句,您需要看一下我的工作情况吗?
签证官:对不起,这个决定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我就走了。。。大家看看问题在哪?是因为我是自由职业所以认为我没有回国约束力吗?但是去过两次欧洲两次澳洲两次
日本都没有滞留不能说明我并不能滞留吗?是否因为独行属于移民倾向?我回答独行时没有解释为啥独行,是因为我的回复太短吗。另外
签证官皱眉头的时候应该是看到了我DS160里职业other后面让填的个人陈述,是因为我把陈述写太多了吗?我在other的解释里写了我的网店的名称、收入、销售类型和网址,
签证官觉得冗长太乱?但是我办
新西兰和
法国的时候都是这样陈诉的啊。。。求建议,在二签前应该做哪些改变才能有转机?谢谢各位
美签主要拒签原因和面签提示http://qyer.com/bbs/thread-1028812-1.html
办理非移民签证需要展示你与国内牢不可破的关系而不是与签证国牢不可破的关系(那叫移民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