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中旬刚回国,之前在
美国读研两年,OPT工作了一年。
现在在之前
美国公司的
中国分公司工作(非常小刚起步),薪水还好两万左右。但是我刚刚入职,去
签证的时候工资还不会发,所以只有在职证明,没有银行流水什么的。
现在准备十一去
美国看女朋友,机票往返11天已经买了。我在DS160里填的在美地址是她的地址,她是
加拿大人,在
美国用工作
签证工作。她的护照
签证都已经发给我了,我们把
行程表也编好了。
现在就是还是不知道是直接说自己去旅游好,还是说去那里找朋友一起旅游好。
有人跟我说在
美国待过几年,也没有不良记录的不用担心旅游签,只要如实去签就好。但是因为自己是未婚女性,无房(家里有,不知道有没有用)无车无存款,心里很没底。
不知道大家觉得容易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