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美国公民, 正在帮一个朋友办理
美国B2 旅游
签证。朋友准备呆1-2个月,在美期间会住在我家里。我是她的在
美国的联系人, 会负担朋友来美的全部费用。朋友情况:女,已婚,有车有房,现暂无工作,音乐专业。我一直很纠结几个问题,希望热心朋友给建议。
1. 我朋友这种情况在DS160里是写她自己负担全部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好,还是实话实说写我负担全部费用好? 如果告诉
签证官我会负担全部费用会不会给拒签? 担心是她现在没有工作, 财力证明那部分很弱。
2. 和
签证官说在美逗留1-2个月对于 B2旅游
签证是不是太长了? 如果在 DS160表里先写逗留2个星期左右, 先拿到
签证。买机票再买1-2个月返程的, 这样在
美国入关时候会不会找来海关质疑?
谢谢回复
还有就是怀疑她的旅行目的,为什么要来看你1-2个月?访友1-2个月,对于一个已婚妇女,尤其是探访异性的话。
至于你说的2,不要去搞这种假东西,就算她得到了签证,CBP如果怀疑了送2审,完全可以查到你们之间的通信,也完全可以把她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