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因私护照上已有十年美签,但现在公司要求给我办因公护照,再去申请
美国签证;我致电美领馆是否用因私护照的十年美签入境,竟然答复要我咨询给我办理因公护照的机关;如果我再去凭因公护照申请美签,是否意味之前因私护照的十年美签会被注销而作废?如果美领馆凭因公护照查不到我之前的护照、
签证信息,就等于我有两本护照,各有十年美签记录,这有影响吗?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人说公司会暂时没收你的因私护照直到回国,而我十年美签在老的一本因私护照(已剪角)上,那么我可否不去申请美签,直接凭因公护照+老因私护照十年美签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