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具.......
护照上有
英国个月访友
签证,还有一个月的
申根签证,但是由于朋友
申根一直没有申请下来,也过期了,所以就没去。后面我和我朋友一起申请
荷兰签证,结果她的出签,我的被拒了。
理由是 justification for the purpose and circumstance of the intended stay was not provided.During the interview,you were unable to provide sufficient plausible,verifiable information about the purpose and circumstances of your stay. Your intention to leave the territory of the Member states before the expiry of the visa could not be ascertained. You have failed to demonstrate that you have significant social and/or economic ties to your country of origin or country of habitual residence.
大概就是说我目的不明确,不能提供国内经济情况
首先,我申请的日期明明是天,他们拒签letter上说我申请的是差不多100天 了,我的
英国护照是12月12号到期,拒签信上说我申请的周期是9月1号到12月15号。我确定他们搞错了。
第二,我只是在
英国访友,没有在
英国办这边的银行卡,是携带现金来的
英国,之前咨询他们说购买旅行支票,以每天50欧计算。那我买了500磅,申请5天也足够了。如果按照他们弄错那个日期来算,肯定是不够。
第三,我已经在6月份就买了9月14号回
中国的机票,当时没在意就没给他们。
之后,按照他们拒签信上的邮件发邮件过去,他们回复 让我把资料寄去
荷兰那边
我想问,我这个情况能appeal吗?appeal是不是个很严重的事情,如果没有成功会怎样?
签证类型:英国个人旅游签证
入境次数:多次
停留天数:180天(以使馆签发为准)
订单有效期:3个月
有效期:2年(以使馆签发为准)
办理时长:3工内完成填表预约,进馆后15个工作日内(加急3-5工;特急1工)
是否面试:需要采集指纹
递签城市(不分领区):北京、长沙、成都、重庆、福州、广州、杭州、济南、昆明、南京、上海、沈阳、深圳、武汉、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