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问题可能比较弱智,本人最后一次去日本的时间是2013年10月,但是想在2016年11月去北海道,并借着这次去北海道捎带手去一趟青森好办理三年签,但是这三年的计算方式稍微有点儿头疼,是说过去三年指的是2013,2014和2015年有就行,还是说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这样计算呢?如果用前者的计算方式,我就算三年之内去过日本,如果按后者的计算方式,我就不算三年之内去过日本,这个怎么计算呢?谢谢大家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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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日本签证建议看看http://ask.qyer.com/question/848839.html
银行打印的近六个月工资卡上流水用于签证的基本逻辑:
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收入起伏过大且没有税单证明的有作假嫌疑!
日本三年签证主申请人在近3年内曾以短期签证(团队,个人旅游,短期商务,探亲访友)赴日,在职证明中的年收入必须体现年薪在10万元以上。如申请人首次赴日,需有较高的收入。在职证明中的年收入必须体现出年完税额至少在4万元人民币以上。
日本五年签证主申请人税前年缴税不少于9万元,请提供(三选一):本人名下近1年的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原件(项目栏为“工资”)、近1年纳税申报单、近12个月个人完税证明(注明年薪并加盖税务局红章)
预定出发日前三个月找你所在领区日本领馆认定的旅行社代办签证。
2、不是那么严格,主要是你最近有入境记录两次或者欧美澳新等发达国家都可以的。
另外,青森县不行
福岛县、宫城县和岩手县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