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家人打算去
日本多地旅游,因为单位办出国手续不是很容易,就想整一个三年多次往返
签证,护照是白板,咨询了1家行社,以我家人为主申请人,我为附属亲属,提供了在职证明(我家人年收入10万元,我年收入12万元),30万存款证明、房产证、若干股票基金交割单,旅行社看过资料后说应该能签下来,结果资料被上海领事馆退回,护照上被盖了签章,签章在终止字样上划了个圈,代办旅行社说不算拒签,我想明确一下这算是拒签吗,我还打算去
日本玩对办单次
签证或他国
签证,会有影响吗,请各位多指教,尤其是旅行社
签证达人们,多谢!!!
据日本行政书士的网站介绍,不发给签证的原因有3种:
「取下」:签证结果下来之前,申请人主动终止申请签证;
「拒否」:大使馆的签证申请审查结果是「不许可」,即拒签;
「终止」:所准备(递交)的材料不充分
要不,过一段时间先申请1次的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