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次发帖和大家讨论,从sf自驾到LA,
行程从开始的2天一夜改为3天2夜,到现在的5天4夜。不知道这个
行程会不会浪费时间,麻烦大家提提意见。
D1:SF吃完午饭,行驶60公里——stanford(逗留2小时)——17 mile drive——Carmel(stanford到这里150公里),晚上住CARMEL.
D2:Carmel吃个早餐,闲逛一下去——point lobos(8公里)——point Sur lightstation(30公里)——pfeiffer紫沙滩(18公里)——住big sur.
D3:big sur——San simeon,这里要不要再走一走,去cambria住?
D4:san simeon——solvang(170公里,2小时,中午在这里吃饭)——santa barbara(60公里,40分钟),晚上住这里。
D5:santa barbara——la(160公里)
整个
行程还是比较松吧?pfeiffer紫沙滩是否要放在D3再去,好像第二天也比较紧。big sur住宿方便吗?路上还有什么景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