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去哪儿网”购票,8月21日上海经转
莫斯科到
纽约的机票。购票后发现
莫斯科航班准点率3%,而
莫斯科直飞
纽约准点到达的话,仅仅有两个半小时间隙时间,立即担心赶不上(阅读
莫斯科航班提示:疫情期间
莫斯科经转时间不可以超过24小时)。立即联系退票。系统提示不可以退票,我还在询问为什么不退,系统显示退票成功[嘻嘻]退费200多元,扣除机票7500余元。随后立即询问“去哪网儿网”客服,回答说不可以退票,于是我要求那把机票给我,客服回答说是已退机票(前后矛盾),告知机票座位已取消,机票钱7500余元扣除,只退
保险金等200多元。
不明白:1. 机票是两个半月后的,不影响销售,为什么不退?
2.不退的话为什么取消座位?
3.为何扣机票钱?
4.客服告知,去哪儿网一切都是按“规则”,如果这样的“规则”存在,肯定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规则。
5.作为机票网站,为何不审查航空公司资质,准点率3%的机票也可以卖吗?
6.与客服沟通,说是“去哪儿网”不负责航空公司事宜,是否合规?
从未遇见这样的不合常理的事,能否协助维权?
上网搜索了一下“去哪儿网”这样的有关退票不合理事情很多,一部分人维权成功,大部分人忍气吞声。
可否协助维权呢?如果可以,我再详细告知。谢谢!抱歉打扰[作揖]
我非常支持你維权的要求,但是我觉得你維权的方向与你选择的法律立脚点是错誤的!
請考虑以下几点建议:
A) 去哪儿网客服取消你的已付款機票前,有没有对你做最后的许可确认。举例说明; 客服 :" xxx先生/小姐,我需要最终确定一下,你确实需要我现在帮助你取消你的機票吗?" 你的回答:"是的,謝謝!"
这个确认是双方终止民事商业契约所需要经过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在不能面对面談判的情行下。客服不可以再未经你许可下,就取消你的機票。咨询退票手续并不等于你要求退票。
B)客服在取消你機票前,有没有警告你,根据合同的条款,你所需要承担的責任与义务。你的情况就是会损失所有的機票费用,只可取回稅费。
这个警告与說明是代理商必须执行的法律責任与要求。
C) 客服在取消你的機票前,有没有对你做法律要求的身份确认?
无论你是通过电話或online chat 与客服进行的联系,那么它们就有电话录音或聊天记录。你不同意它们的說法,那么代理商有法律責任拿出你同意取消機票的证据! 它们拿不出证据,那么你的說法就是成立的!
我想提醒穷游网的兄弟姐妹们,疫情期间,請首选与航空公司直接购票。同时建议海外出行,請首先考虑欧盟的航空公司,因为所有的欧盟航空公司是受欧盟法EC NO 261/2004所约束的。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乘客会获得退款,賠款和补偿。欧盟法同时约束了航司必须对消费者有duty of care的法律責任与义务!